行业动态
湖南2020年6月电力市场月度交易安排
发布日期:2020-05-26 点击:1452次
根据《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湘监能市场〔2017〕48号)及其增补条款、《2020年湖南省电力市场交易方案》(湘发改运行〔2019〕964号)有关要求,报请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同意,现就2020年6月湖南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交易主体
发电企业
已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完成电力市场注册的发电企业(详见附件一)。
电力用户
(1)扩需增发专场交易用户:符合《2020年湖南省电力市场交易方案》(湘发改运行〔2019〕964号)中专场交易相关要求,并已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电力用户。预计参加专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名单详见附件二。
(2)直接交易用户:已在交易中心完成直接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
(3)零售用户:已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且已签订《市场化零售业务协议》的电力用户。
所有电力用户只能参与直接交易注册生效之后或签订《市场化零售业务协议》之后的有效月份的交易。否则即使成交也将无法结算。
售电公司
列入湖南省能源局公布的售电公司目录且已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见附件三)。
以增项方式取得售电营业资格并完成售电注册手续的发电企业默认以发电主体参与本月的集中竞价交易,如有变更应在5月27日12:00前以纸质函件(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明确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市场主体身份。
02交易电量
1月度总成交电量不设定具体限额,以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当月需求为限。2月度双边协商交易(含扩需增发专场交易)电量规模不超过10亿千瓦时,如果市场主体申报的交易意向电量之和超过控制规模,按照交易价差优先(降价幅度大的优先成交)、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安排出清,超出电量不成交。3发电企业单个交易单元的总交易电量不得超过其当月最大发电能力,并满足电网安全约束等要求。发电企业交易申报电量限额详见附件四。4原则上单个售电公司交易总量不应超过当月市场交易总量的25%(含年度交易分月电量和各类月度交易电量之和)。5交易电量结算月结月清。6交易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千千瓦时),不保留小数。
03交易周期
本次交易电量对应的执行月份为2020年6月。
04交易时间安排
本次月度交易由交易中心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组织。(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hn.sgcc.com.cn)
扩需增发专场交易发电侧单边集中竞价
1.2020年5月27日9:00-11:00,参与交易的省内发电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申报交易电量和价差。
2.2020年5月27日11:30前,交易中心对交易申报进行出清计算,并将无约束交易结果提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3.2020年5月27日16:00前,电力调度机构对集中竞价无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4.2020年5月27日18:00前,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和湖南能监办对有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审核,交易中心发布通过审核的挂牌交易成交结果,并通过交易平台形成交易电子合同。
月度双边协商交易
1.2020年5月28日16:00前,各参与交易的省内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自行协商2020年6月交易电量和价差。
2.2020年5月28日9:00-16:00,交易各方通过交易平台申报交易意向。具体程序为:
(1)省内发电企业登录电力交易平台,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2020年6月的电量、价差等。
(2)大用户、售电公司登录电力交易平台,确认发电企业录入的交易意向信息。
3.2020年5月28日17:00前,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汇总、审核交易申报信息,并将符合规则的交易意向提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4.2020年5月28日18:00前,电力调度机构对符合交易规则的交易意向进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5.2020年5月28日19:00前,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和湖南能监办对有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审核,交易中心发布通过审核的双边交易成交结果,并通过交易平台形成交易电子合同。
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1.2020年5月29日8:00-10:00,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交易平台申报2020年6月交易电量和价差。
2.2020年5月29日11:00前,交易中心对交易申报进行计算,形成集中竞价无约束交易结果,提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3.2020年5月29日12:00前,电力调度机构对集中竞价无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4.2020年5月29日15:00前,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和湖南能监办对集中竞价有约束交易结果进行审核,交易中心按照统一出清价格发布通过审核的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结果。
预挂牌上下调交易
1.火电(含煤矸石)企业上调预挂牌报价
(1)2020年5月29日16:00-18:00,省内火电企业对2020年6月上调机组进行预挂牌报价。
(2)2020年5月29日19:00前,交易中心对交易申报进行计算、排序,形成交易结果,提交电力调度机构。
2.火电(含煤矸石)企业下调预挂牌报价
(1)2020年5月29日16:00-18:00,省内火电(含煤矸石)企业对2020年6月下调机组进行预挂牌报价。
(2)2020年5月29日19:00前,交易中心对交易申报进行计算、排序,形成交易结果,提交电力调度机构。
3.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下调预挂牌报价
(1)2020年5月29日16:00-18:00,省内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2020年6月下调机组进行预挂牌报价。
(2)2020年5月29日19:00前,交易中心对交易申报进行计算、排序,形成交易结果,提交电力调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