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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器的试验项目及试验规则
发布日期:2012-02-08 点击:4153次
低压电器产品标准的试验规则中规定,元件的考核性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定期试验、出厂试验和特殊试验四类;成套开关设备的考核性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特殊试验三类。
一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指新型低压电器产品研制投产前或产品转厂生产前,而在样品试制完成后,必须进行的试制定型试验。其目的在于用规定的试验方法验证产品的设计性能是否达到预期的要求,能否投入批量生产。型式试验只做一次,在产品正式投产之后,如因{设计、结构、材料或工艺的变更可能肜响产品的性能时,应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
低压电器元件规定每项或每组顺序试验的试品数应不少于2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规定全部型式试验项目可在1台试品上进行,或在(按相同的或类似设计的产品的)多个部件上进行。型式试验的试品必须是结构、材料和制造等均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式试制的,并经出厂试验合格的样品,试品应具有代表性,必须通过规定的所有试验项目或顺序才能认为型式试验合格。
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甚至改进设计、工艺、工装等,重新进行样品制造和进行试验,直至型式试验合格。如果型式试验中试品出现不威胁安全或不降低主要性能的缺陷,并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并非设计上固有缺陷,而是个别样品存在的问题,则允许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
低压电器元件的型式试验可分为结构、材料性能的型式试验和技术性能的型式试验两类。它们的试验项目见表4.7一1l。不同电器元件根据其特征,按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只需进行其中的一部分试验项目或增添其他一些试验项目。
结构、材料技能试验项目 | 技术性能试验项目 |
1.弹性部件耐老化试验 | 1.动作范围试验 |
2.耐湿热性能试验 | 2.温升试验 |
3.耐热性能试验 | 3.介电性能试验 |
4.抗非正常热和耐着火危险试验 | 4.额定接通和分段能力试验 |
5.抗锈性试验 | 5.寿命试验 |
6.外壳防护等级的验证试验 | 6.操作性能试验 |
7.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的测定 | 7.额定限值短路电流试验 |
8.接线端子机械性能试验 | 8.和SCPD协调配合试验 |
9.安装螺钉或螺母的机械强度试验 | 9.短路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 |
10.耐震动和冲击试验 | 10 .额定短时耐受电压试验 |
11.耐撞击试验 | 11. 泄漏电流试验 |
12.位置指示和操动器的强度试验 | 12.抗电磁干扰试验 |
1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定 | 13.高、低温适应性试验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型式试验项目如下:
(1)温升试验;
(2)介电性能试验;
(3)短路强度试验;
(4)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5)电气同隙和爬电距离测量;
(6)机械、电气操作试验;
(7)外壳的防护等级试验。
二 定期试验
定期试验是指稳定投产的低压电器元件,每隔一定年限应进行的结构和性能要求的验证试验。定期试验是低压电器元件产品,投人稳定性生产对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定期试验的试验项目或顺序可以从型式试验项目或顺序中选取,允许合理地增减试验项目和简化试验方法。定期试验的期限、项目或顺序由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规定、期限一般为3~6年。每项或顺序试验的试品数量一般小少于2台。
定期试验的低压电器元件试品,必须从出厂试验合格的成批产品中任意抽取,试品必须通过规定的所有试验项目或顺序,才能认为该产品的定期试验合格。
若试验中仅有1台1项不合格,允许对该项目按原抽样数量加倍的试品进行复试。复试中加倍数量的试品全部合格,仍可认为定期试验台栝。如仍有1台不合格,则认为定期试验不合格。
随着材料性能和制造工艺的不断完善和稳定,低压电器元件的定期试验可能进一步简化,甚至于取消。
三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是指产品出厂前制造厂必须对逐台产品进行的检查和试验,其目的在于检查材料和加工制造上的缺陷,并测试产品的一些性能项目,出厂试验可在型式试验相同条件下或经验证证明为等效的条件下进行。
出厂试验项目在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中规定。低压电器元件的出厂试验通常包括:
1.外观检查 包括外观和装配质量等;
2.一般检查 包括主要尺寸、触头参数和操作力等;
3.操作(或动作)试验;
4.(脱扣器或继电器)整定值校正试验;
5.1s工频耐压试验。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出厂试验项目包括:
1.一般检查;
2.机械、电气操作试验;
3.介电性能试验;
4.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出厂试验项目一般应在每台出厂产品上逐一进行,不合格的产品必须逐台退修,直至完全合格,若无法修复,应于报废。
对于大批量生产的低压电器元件产品的出厂试验允许抽样进行,出厂抽样试验是用来验证产品的指定性能和特性。如经工程和统计分析认为某些出厂试验项目在产品出厂前没有必要逐台试验,则这些出厂试验项目可用出厂抽样试验来代替。出厂抽样试验项目和抽样方案由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规定。对于判定不合格的批量产品,应将全部产品退修后,逐台进行试验,合格后才能准许出厂。
四 特殊试验
特殊试验是根据用户与制造厂之间的协议所规定的其些试验。这些试验项目应是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的型式试验、定期试验和出厂试验中未包括者。特殊试验的试品数量和试验方法和合格准则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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